华国,云京市,西郊陵。
一辆辆劳斯莱斯豪车,宛如一条黑龙般盘踞在在公路两侧,上千名头戴黑巾,穿着黑衣,身背长剑的青年人,敬若天神的望着一个白衣少年。
少年杨锋白衣胜雪,立于两座孤坟旁边,欣长的身躯微微颤抖,宛如星辰般的深眸中布满冷光,那俊朗的面目扭曲的不成样子,薄唇微启:“爸,妈,锋儿回来看你们了。”
“杨家满门被灭,你们更是被暴尸荒野。”
“这个仇,我一定要报。”
“此次回京,我要娶先一人,再诛五族。”
杨锋神色变冷,剑眉轻轻上挑,回眸看向身边的魁梧男子,“阿飞,我交代你的事情查清楚了吗,当年救我的那个女孩是谁?”
魁梧男子身高七尺,他面若重枣,眸若冷电,他穿着一身黑色大衣,脚上蹬着一双军靴,身上满是上位者气度,望着颇为不凡。
听见杨锋的问话,陈飞冷眸一闪,目光沉重的回答:“锋神,当年救人之人,是你的未婚妻,萧诗诗,她为了救你,在盘龙江里撞到了礁石,现在变成了一个女疯子,成了云京市的笑柄。”
“如今,萧家正在招婿,但,萧诗诗患有间歇性神经病经常会拿刀杀人,因为如此,使得萧诗诗无人敢娶。”
杨锋剑眉一挑:“我娶。
陈飞神色一变,连忙道:“锋神,你是南境主帅,怎能屈尊降贵,去娶一个女疯子?”
闻言,杨锋面沉如水,薄唇微勾:“放肆!”
“你再多嘴一句,我马上将你的腿打断。”
见杨锋雷霆震怒,陈飞缩了缩脑袋,一脸委屈的低下头。
要知道。
陈飞可是南境百万大军的副帅,拥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地位。
但,当杨锋呵斥他,他竟温顺的犹如一只小猫,连响屁都不敢放一个。
其实,不是陈飞太弱,而是杨锋太可怕。
六年前,杨家发展的太过迅猛,压得五大豪族喘不过气,让五大豪族如芒在背。
为了图谋杨家遍布全国的资产,五大豪族联手灭了杨家。
杨锋以杨家废物之名参军,从此洗心革面,从一个小兵做起。
经过六年的戎马生涯,杨锋成了南境神话,掌管百万大军,封号镇南王。
三个月前,五十万虎狼之师立于边疆,欲要侵犯南境。
南王战剑插在边界线上,威慑五十万精锐,将五十万大军吓得屁滚尿流,当场逃之夭夭。
杨锋真身未现,只用一把战剑退敌。
此等壮举,足以证明杨锋的强大。
一把战剑震八方,一袭白衣舞世间。
说得便是杨锋。
他的传奇事迹太多了,若是细细说来,恐怕三天三夜都说不完。
在这个世界上,若是有着能够封神,非杨锋莫属。
一人一剑,镇守南境。
这是神一般的男人。
此次,杨锋回云京市封王,一是为了报恩,二是为了报仇。
下一秒,杨锋想起了萧诗诗的音容笑貌,萧诗诗与杨锋自幼就有婚约。
当年,杨锋少不更事,乃是云京市赫赫有名的纨绔子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