冥间烽火连天,阳间却依旧歌舞升平。
云城这座北方小城,繁华依旧。
只是沧海桑田,当暗夜里,我和小姝重返这座记忆之地的时候,曾经生活过的街道、房舍却早就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新的高楼大厦,灯红酒绿。
修行了这么久,想一想,其实到底还是人族更有意思。
人族是百族之中,绝少数同时具备喜怒哀乐和情爱荣辱八种情绪的族群。虽然寿命短了点,可每一天都有每一天的价值。不像有些族群,比如先天鬼族,过了千万年,还是那副德行。
“鬼医哥哥,为什么要先回云城啊!”小姝不解道:“以我对你的了解,那个阳间小道,不可能在云城。”
我一笑道:“我也是临时起意。此番入冥之后,我总觉得,自己有一种被监视的感觉。特别是在见到鸿钧老祖之后,我发现那种莫名的压迫感,就来自于他。他似乎很是笃定,阿丞就在我手里。不怕贼偷,就怕贼惦记。鸿钧不是一般人,一旦确定这人就在我这,那他是无论如何也会得到的。所以,这次反阳,我大张旗鼓。目的很简单,一是给爨彧创造机会,将内部的蛀虫挖出来。其次,虚晃一枪,如果有尾随者,那我在云城就给干掉他们。至于为什么选择云城,那是因为我看见你的一瞬间决定的。这地方对你我来说,太有意义了。带你回阳间,不来云城,岂不是枉走一遭?况且,所有人都知道,云城是我阳间的成长地,如果我在阳间想藏一个人,云城一定是个好的选择。”
小姝瞄了我一眼笑道:“鬼医哥哥,老奸巨猾这词儿你骂过玄冥,骂过钟馗,骂过帝俊,啧啧,你说,你如今是不是也算得上是老奸巨猾了?”
我白眼道:“我有那么老吗?”
“怎么不老?”小姝道:“算起来你可一百好几了。要是在阳间,你都能当老太爷了。”
“可我心不老!”我看着繁芜的云城道:“眼有星辰大海,心有千军万马,以梦为舟,不负韶华。历尽千帆后,归来仍是少年。老吗?我可一点都不觉得老。最重要的是,百年前,我离开云城的时候,誓做屠龙者,百年后,我还在奔赴自己理想的路上。这不挺励志的嘛!再说了,我当老太爷对你有什么好处?我要是真有那么老,你可也是老太奶了,掉光牙那种。”
小姝撇撇嘴道:“酸,真酸。不过,还是很感谢罗先生能带我回云城。你说的没错,这个城市,对我来说太有意义了,因为,云城让我认识了你。”
小姝说的风轻云淡,这句话却让我想起了我们俩守着方静斋相依为命的日子。
“小丫头,咱也算是荣归故里了,怎么着,赏个脸,请你喝一杯?”我朝着前边一家酒吧努了努嘴。
小姝不屑道:“那有什么好喝的?我,一杯可乐足矣。”
“想当初你也是这么和我说的,一杯可乐足矣,结果呢?赖上我一辈子。”我一笑,拉着小姝,飘悠悠就进了酒吧。
倒不是真的要喝酒,对于我们两个百年老鬼来说,香火都已经没有吸引力了,更何况这阳间俗物啊。
只不过,来了云城,我得稍作停留,我得给追来的尾巴一点暴露时间。
这是一家清吧,人不多,也不喧哗。人员三五成群坐在角落里说着话。舞台上,一个带着黑框眼镜身穿皮裤的男歌手,正在用嘶哑的嗓音淡淡地唱着歌。
小姝一时听得入了迷,喃喃道:“唱的好听。”
我看了一眼,嘀咕道:“歌不错,能火,可惜从相学来说,运气总是差了点,上头条费劲!”
一抬头,此刻酒保正给客人送酒。
柜台后面空无一人,我也不客气,瞄了一眼,那高架上正有一瓶金标柏图斯波尔多液,微微一招手,那酒便落在了角落的桌子上。顺手,我又拿了一瓶八二年的可乐。
指尖一弹,砰的一声,木塞开启。